(下面是美国心脏学会的ICD安装指南所建议的适应症,仅供专业人员参考。
I类:
1. 非一过性或可逆性原因引起的室颤或者室速所致的心脏骤停。
2. 与器质性心脏病有关的自发性持续性室速。
3. 原因不明的晕厥,心电生理检查时,能诱发有血液动力学异常的持续性室速或室颤,而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
4. 伴发于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和左室功能障碍的非持续性室速,在心电生理检查时能诱发室颤或者持续性室速,而不能被I类抗心律失常药所抑制。
5. 无器质性心脏病的自发性持续性室速患者不能耐受其他治疗。
IIa类:心肌梗塞1个月或冠脉重建术3个月后,伴有左室射血分数<30%患者。实验都证实,对于此类患者尽管尚无VT/VF事件,预防性植入ICD都将改善其预后。
IIb类:
1. 推测心脏骤停是由室颤所致,而由于身体的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心内电生理检查。
2.在等待心脏移植术时,由于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引起严重者症状(如晕厥)。
3.长QT综合症或肥厚性心肌病等有致命性快速心律失常高危的家族性或者遗传性疾病。
4.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和左室功能障碍伴非发持续性室速,心电生理检查可诱发室颤或持续性室速。
5. 病因未确定的晕厥反复发作,伴有心室功能障碍和心电生理检查诱发出室性心律失常,而排除了其他可引起晕厥的原因。
6. 伴有典型或不典型的右束支阻滞和ST段抬高的不明原因的晕厥或家族性心脏性猝死史。
7. 伴有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出现晕厥但经有创及无创检查均不能明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