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分型
糖尿病分类的论述和规定,随着糖尿病研究的逐渐深人而渐完善,现行的分类办法是暂时的,今后还会不断修改。
1980年以来,国际上通用WHO提出的分类标准,1997年鉴于10多年来的研究进展,以美国糖尿病协会(ADA)为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糖尿病诊断和分型标准的建议。
1999年WHO公布了协商性报告,其要点是:
①取消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NIDDM)的医学术语;
② 保留1、2型糖尿病的名称,用阿拉伯字,不用罗马字;
③ 保留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
④糖耐量减低(IGT)不作为一个亚型,而是糖尿病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⑤ 取消营养不良相关糖尿病。
新的分类法建议主要将糖尿病分成四大类型:
u1型糖尿病
u 2型糖尿病
u 其他特殊类型
u 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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