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是否可以都用一种药物治疗?
高血压的治疗需采用个体化治疗原则,或者说,高血压的治疗用什么药物要因人而宜。高血压病的发病因素较为复杂,对每个高血压病人来说不尽相同。近年来,在抗高血压治疗学上出现一个新的进展,即根据每个高血压病人的病理生理变化特点来选择相应的降压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药个体化原则。它的选药主要是根据患者个人情况,病程的长短,病情的轻重,心血管状态,有无并发症或合并其它疾病来选择,还要根据药物的降压效果,可能的副作用,及能否预防或逆转心血管并发症来决定。
(1)不同年龄的高血压:青年人有一种叫高循环动力状态的高血压,此种高血压的特点是心输出量增加而总外周阻力不变,应用β-阻滞剂对心脏有负性收缩和负性传导作用,因此能使心输心量下降,并伴有或不伴有体循环阻力增高,产生降压效果;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用钙拮抗剂和利尿剂更有效,应避免使用利血平及凡能进入血脑屏障的药物以防发生抑郁症或嗜睡。为防止位置性低血压,应慎用哌唑嗪、四喃唑嗪、胍乙啶与它的同类物如胍生等。
(2)妊娠高血压:可选甲基多巴、肼苯达嗪、硫酸镁及β-阻滞剂,但血压不宜降至正常以下,以免影响胎盘供血损害胎儿。而利血平、胍乙啶和利尿剂能通过胎盘或在乳汁中出现过多,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卡托普利或开搏通、依那普利等)能使动物胎儿死亡增加,但对人类胎儿影响是否也是如此,仍有待证明,最好勿用。
(3)高血压和心脏病:有高血压性心脏损害的宜用血管转换酶抑制剂、β-阻滞剂和钙拮抗剂,在降压的同时使左室肥厚减轻或逆转;有心动过速、早博的,应用β-阻滞剂可减慢心率、减少早博,它还减少左室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减少心绞痛发作次数,还有防止心肌梗塞复发的作用;对有心力衰竭的宜选用利尿剂、血管扩张剂、血管转换酶抑制剂和α-阻滞剂,避免用β-阻滞剂、利血平和胍乙啶;对有夹层动脉瘤的宜用β-阻滞剂和钙拮抗剂(异搏定、硫氮卓酮),而不用血管扩张剂。
(4)高血压与肾脏病变:对肾功能不全者,可选用对肾功能影响不大的拌利尿剂速尿,血管扩张剂肼苯达嗪、长压啶,及经肝脏代谢的β-阻滞剂心得安、美多心安(倍他乐克),不用经肾脏排泄的β-阻滞剂氨酰心安。不宜用降低肾小动脉血流的如胍乙啶等,及反射性收缩肾小动脉和降低肾灌注压的噻嗪类利尿剂,也不用保钾性利尿剂。对双侧肾血管性高血压忌用血管转换酶抑制剂。
(5)高血压与消化系统疾病:有胃病者忌用利血平,或复方降压片、降压0号,因能增加胃酸分泌,引起胃肠道出血、加重溃疡病。有肝脏病者忌用甲基多巴、优降宁。
(6)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有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心病的宜用钙拮抗剂和α-阻滞剂,也可用血管转换酶抑制剂和利尿剂。但非选择性β-阻滞剂由于β2受体的阻滞作用而加重疾病应避免应用。即使心脏选择性的β1受体阻滞剂也应谨慎。
(7)高血压与内分泌、代谢病:糖尿病宜用血管转换酶抑制剂和α-阻滞剂,且前者可能推迟糖尿病肾病的进展。尽管β-阻滞剂可掩盖降糖药所致的低血糖反应(心动过速、心悸、焦虑),但小剂量应用可减低冠心病事件的发生;利尿剂可能减少胰岛素分泌和干扰糖的作用,不要大剂量应用。痛风病人因利尿剂可产生高尿酸血症,故不用。在血脂高的人,利尿剂可使高血甘油三脂和胆固醇升高,β-阻滞剂也可升高甘油三脂;并有降低高密度脂蛋白的作用,二者均需慎用。甲状腺机机能亢进病人可用β-阻滞剂和利血平。
(8)高血压与神经、精神疾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应避免使用产生位置性低血压的药物;有雷诺氏现象的可用钙拮抗剂、α-阻滞剂和利尿剂,避免用β-阻滞剂;有精神忧郁的人不要用利血平和中枢作用药甲基多巴、可乐宁,因可导致和加重抑郁病、甚至自杀;对有偏头痛者用钙拮抗剂。
(9)性功能障碍:要注意少用β-阻滞剂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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