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酒钱取妻性命 辩称自己有精神病
2009年01月21日《华龙网—重庆晨报》:
40岁的邓某嗜酒如命,妻子不给他酒钱,他当着妻妹的面,用菜刀将妻砍死。昨日在市五中院庭审中,妻妹作为证人,出庭供述了“血腥一幕”。
邓某今年40岁,南川区兴隆镇人,暂住在渝中区。庭审中,专程从南川赶来的岳父坐在原告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在外务工的他,酷爱喝酒。去年9月18日下午6时许,邓某回到家中,找妻子要钱买酒,妻子不同意。邓某操起菜刀,将妻子按在地上,妻妹唐某见状,赶紧劝架,却被邓某威胁。见妻子仍然不愿意给酒钱,邓某持刀朝妻子颈部猛砍两刀,导致妻子当场身亡。当晚他便被警方捉获。
在庭审中,妻妹唐某哽咽着说,当时和姐姐正准备做饭。邓某回到家里要酒钱,劝都劝不住。他拿菜刀逼姐姐时,还让自己跪在地上,“还收缴了我的手机,不准报警。”唐某坐在邓某旁边,不到两米远,她含着泪水作完证后,匆匆离开法庭。她告诉记者,姐姐出事后,再也不想见到他。
在法庭辩论中,虽然邓某的岳父还在帮他照看小孩。可面对岳父指责他,不学好,一天只知道喝酒,现在违了法,应该认识到错误时,邓某立即扭过头去,看着他,并顶嘴说,“你说这些没得用。”一旁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则很气愤,他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要求邓某为死者赔偿总计41万多元,“还要求判处他死刑。”邓某听到后,这才不开腔,低下了头。
在庭审中,邓某自行辩解称,自己有精神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作案时,记不太清楚了。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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