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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副大队长酒后私开警车

  发表日期:2009年4月23日          【编辑录入:zsw

交警副大队长酒后私开警车

2009年04月23日《新安晚报》:

怀远县交警大队一名副大队长私用警车,且酒后驾驶,在遇到公安部督查暗访组后竟开足马力强行驾车逃逸。日前,怀远县公安局决定对这名副大队长予以辞退。蚌埠市公安局近期也将向全局通报此事,让每一名公安民警引以为戒。

相关人员均受处分

4月17日,怀远县公安局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很快下发《关于王学祥违反“五条禁令”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4月16日下午5时许,怀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学祥驾驶皖OC9098警用车辆去蚌埠办私事,返回时在蚌埠市吴湾路霍山土锅饭店喝了一瓶啤酒后,于晚上8时30分驾车离去时被公安部督查组人员查获,违反了公安部“五条禁令”。经研究决定,对直接责任人王学祥予以辞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舒玉龙予以通报批评。另外,怀远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政委在县公安局党委会上做检讨,怀远县公安局党委向蚌埠市公安局党委做书面检讨。

据了解,公安部督查暗访组还发现,王学祥在霍山土锅饭店消费时是免单的,对于其中的原因,目前蚌埠市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警车停在饭店门前

昨天,蚌埠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通报了相关案情。

4月16日,公安部督查暗访组的同志悄悄来到蚌埠市,检查当地公安机关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在蚌埠市吴湾路霍山土锅饭店门前发现了一辆警车。暗访组的同志怀疑可能存在警车乱用情况,于是不动声色地进行录像取证。当晚8时30分左右,一名民警从饭店里出来,进了这辆警车,发动引擎准备上路。这时,公安部督查暗访组的同志便走上前去,向车内民警亮出证件,表明身份,与此同时,另外一位暗访组的同志则在不远处进行录像。暗访组的同志问这位民警:“你喝酒了没有?”民警答:“喝了,就一瓶啤酒。”暗访组的同志说:“因为你喝酒了,所以请不要开车。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你下车。”然而,这位民警坚决不下车,连声说“我有事,我有事”,便将车门关上。暗访组的同志拉开车门,再次客气地让其下车,谁知这名民警竟“嘭”地关上车门,一踩油门,飞也似地将车开走了。

暗访组同志与蚌埠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联系,110指挥中心很快将有关情况转达到蚌埠市公安局警务督查支队。根据暗访组同志所提供的信息,蚌埠市公安局警务督查支队查明,这一警用车辆的驾驶人为王学祥,时任怀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面对上级的质询,王学祥承认了私用警车和酒后驾驶的违纪事实。

“酒后开车的人多着呢”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上王学祥,当记者提出让他谈谈对“五条禁令”的认识时,他不悦地说:“你现在想在这上面做什么文章,有什么意思啊?你没必要落井下石吧。”

记者对他进行一番安慰后问:“你当天为什么要开着警车出去?”王学祥说:“开警车有点事。”记者问:“为什么喝酒?”王学祥说:“我当时喝了酒怎么办呢?我不是已经受到处理了吗?我已写过检查了。我肯定知道开警车喝酒违反‘五条禁令’,如果是白天,我肯定不会这样做,但当时是晚上,我认为应该没事。”说到这里,王学祥叹起气来,“这事算我倒霉。现在,酒后开车的人多着呢,他们没被抓到,只是我被抓到了……其实,这事看起来是个事,实际上并不是个事。”对于为什么在公安部督查暗访组亮证检查时,他仍旧强行驾车逃逸,王学祥称当时“昏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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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怕受处分才逃走

据王学祥的同事介绍,王学祥为二级警督,今年57岁左右,平时为人不错,工作也比较认真。对于王学祥为什么会违反“五条禁令”,蚌埠市公安局督查支队代支队长说:“主要原因是,他平时对有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加上快到退休年龄,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

代支队长告诉记者,他在配合公安部督查暗访组调查王学祥违反“五条禁令”的过程中,曾与王学祥进行过一番对话,“从这当中,我们发现他的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

据了解,当王学祥接受调查时,代支队长问他:“你到哪里去了?”王答道:“我在家里。”代支队长问:“在家之前到哪去了?”王答道:“去蚌埠办一件私事去了,在霍山土锅饭店吃饭,喝了瓶啤酒。”代支队长问:“见到暗访组,你为什么要跑?”王答道:“我一看是督查组,怕受处分,就跑了,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以为能一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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